曾经听过这么一件事:
某年某月某日,某某的客户的产品生产完毕后,告知客户要出货,并把做好的产品拍照e-mail过去,然而这一刻某某的客户说产品颜色不对,(产品上按双方签订的PI做的,同时也并非色差问题,)不应该是两种色彩,而是一种。但是PI上没有写备注呀,产品和PI上的图片是一样,有两个色彩。某某的客户上,这不是他要求的产品,拒绝收货。到后来,也不知道事情是如何解决的。
但是我很想知道:PI是双方认可签订的,当时某某的客户没提出PI有问题,就签名,不是说明认可此PI,平同意按此要求生产吗?某某按PI要求完成产品的生产,有错吗?该客户拒绝收货的做法又是否可行咧?
求解答。 谢谢
不要只听片面之词就去相信,就去下结论。
写这篇文章的人一定是站在他自己的立场来说话。说对方的不是,你必须要了解买卖过程的真正情况才好下判断。
样品是判断这件事的关键。合同的制订,一般是应按照决定的样品来制作。
j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