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是卖方在买卖合同签署以后、正式履行之前,应买方的要求开具给买方、用以补充和修改某些合同内容的一种单据。形式发票在格式和内容上都非常接近于商业发票,但它仅作说明和证明之用,不做收付货物款项的依据和凭证。
形式发票的作用:
1.对原定买卖合同条款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申或者作出适当的调整。
2.对原定买卖合同中的某些原来待定内容给予补充和明确
3.避免买卖双方在履约时因为某些合同条款在各自理解上的偏差而引起争议
4.作为买卖合同条款重要的辅助性文件
5.作为买方凭以办理外汇申请或开立信用证的依据
6.邮寄样品、物品、礼品的海关入境通关的清单
形式发票的性质
(1)形式发票不是买卖合同本身,卖方一般不受其约束。
(2)对于买方,它也不是付款凭证,只相当于一份“备忘录”,买方如果不接受其中的任何内容,都可以随时向卖方提出修改、删减或添加。
(3)如果买卖双方都约定受到形式发票的约束,它也可以代表买卖合同,因而形式发票就具有了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