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网贷监管正在升级。近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相继发布两个通告,要求平台不得对社会公众做不当宣传,并要求现金贷平台进行自查。而未按监管要求做的平台可能将影响验收备案结果。在分析人士看来,目前网贷行业的监管力度仍在持续加码,未来行业洗牌也将加剧。
不当宣传受约束
或将影响验收备案结果
5月5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通知称,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各网贷机构不得对社会公众做不当宣传,以免影响验收备案。一经核查,将向本市金融监管部门上报。
事实上,伴随着网贷平台银行存管的推进,不少平台以此宣传进行增信。而监管明确禁止网贷平台拉存管银行做“垫背”宣传。在今年2月,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中明确,存管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网贷机构不得打着存管人的旗号做营销宣传。
此外,在通知中,北京市网贷协会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第二项第四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网贷平台的虚假宣传问题一直存在,“国资背景”、“银行存管”、“协会会员单位”等均会被平台拿来做增信,而其中不乏一些虚假宣传。如曾自称为“互金协会第一批会员”的同江金融,就疑似跑路,被警方立案侦查。目前,同江金融已经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员中除名。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一期《互联网金融监测情况报告》指出,自系统建设至4月底,累计发现涉嫌诱导性宣传平台数量1771家。
除了宣传之外,网贷平台也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银监会正在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指引下发后,部分网贷平台的“遮羞布”很快会被扯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