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郁闷的,在这就不具体说出哪个公司,为了避嫌吧.毕竟还是希望生意能继续做下去的.
那客户是宁波一家外贸公司,因为合同是离职的同事当时敲定的,刚好那公司采购人员跟她又是同学关系,所以在付款方式上给予了很大的让步"货发30天付清"可是对方远远超过这个期限都还未付款.现在接手后续工作,时不时催款,对方一说老板出差不在,一说等等.
本人觉得做生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才能保持长期合作,若是一方希望拿另一方的资源发展自己的生意,这个必定做不长久的.没有付出哪有收获.
可是生意场上是无奸不商的,总是想着自身利益.最好来个空手套白狼.
哎,我的漫漫催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