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第一次信用证操作
文/庄宇 转载请注明出处
接单
接到科威特客户Husain公司的订单是我始料未及的。我和对方从
然而,我们在付款方式上产生了分歧,对方坚持做100%信用证。我不得不给对方提出了我司所能接受的付款方式,费尽口舌,说尽好话。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半个多月后,对方终于接受10%订金,90%即期信用证。我立即和对方签订了合同,发去了形式发票,以便对方预付订金并开证。这是我做外贸5年多以来第一次操作信用证,压力很大,担心会出差错。
审证
生产
从
装船
交单
3日上午,我没有收到客户的回复。于是,为了节省时间,我准备好了新的单证,随小张开车去贸促会。可是,贸促会工作人员称发票上新加的内容属于“自由销售证书条款”范畴,需征询L部长意见才能做认证。但是,L部长正在接待客人,要我第二天打电话再提醒一下。同时,产地证也要到第二天才能做好。我一下子懵了……下午4点多,我回到公司后收到客户的回复称接受我们的不符点。但是,我的本意是尽最大努力避免不符点,以防对方的银行扣钱。于是,我琢磨着等到第二天看能否拿到认证好的发票后再交单。
收款
售后
后来,我给客户写了一个整整两页的短装问题报告,详细分析了从订单分解﹑生产﹑包装到入库和装柜等每个环节的情况。对方看后,接受了我们少装30箱的事实但要求我们立即退还30箱短装货物的货款。由于当时外汇管制比较严格,我司财务建议我向客户索取私人的银行账号。尽管我已多次向客户索取其私人银行账号,客户依然至今没有告诉我。对方12月初突然给我发来邮件,再次要求退还短装货款并需要新的报价和图片。我回复如果对方不告知私人银行信息,此次短装货款将在下一订单中扣除。
总结
1)在客户开证前,一定要让对方先提供草稿,由我们自己会同银行一起审核无误后让对方开立正本。这样可以省去对方不必要的改证费用。
2)银行只会审核信用证的常规条款。具体的细节如有效期限﹑货物描述﹑所需证书还是要由我们自己把关。这就需要我们有很强的洞察和分析能力并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商检以及货代等机构沟通来确认信用证上的一切都可行。
3)在信用证操作下,一定要事先算准货物装柜数量,不能多算,也不应少算。如果多算会装不下,在超过信用证溢短装范围情况下,只能按照多算的数量报检报关。即使事先告知客户,也会让其产生被欺骗的感觉,甚至会终止与我们合作。
4)在信用证操作下,必须保证单证相符,单单一致,并尽早交单。交单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是否已经备齐所有单证,所有单证上的内容是否符合信用证上的条款。避免交单后产生不符点被拒付或扣费。交单还必须兼顾货物到港时间。即使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限很宽裕,我们也要尽早交单。否则货物到港后,客户的银行依然没有收到单证会导致延误清关,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滞港费用。
5)我们收到客户投诉后必须要求对方提供证据,如拍照或寄样。我们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客户处理投诉的时间表,请求公司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并提出解决或改进方案,同时告知客户进展情况。
对上文 John 的回应:
接单
坚持做 100% 信用证付款方式是一般外贸交易的常规,客户给与 10% 的预付是客户对你的迁就,可能客户很需要你的产品,或者是你产品的价格比较便宜。
审证
陷阱一
如果客户特设陷阱,一般不会在地址这样明显的地方设下陷阱。相信他只不过是疏忽的错误而已。
陷阱二
货物描述笼统,,除非是一些对产品要有明确规定的描述,否则笼统的描述不会影响信用证的有效性。
陷阱三
生产不符合规定,客户当然有权拒付,所生产的货物,当然要符合当初签证时的规定。
装船
这应该在接受订单时就要计算清楚货柜可装载货物的数量,短装货物本身就已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就已经产生不符点,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向客户解释原因,要求客户准许另行交付货物或者取消这 30 箱的订购数量,并对信用证作出更改,而不是不告诉客户少交运货物按照原订数量办理押汇,这是瞒骗客户的行为,有违商德。
交单
办证银行对单证与信用证不符而扣取费用是完全不合理,因为这不是客户要扣取的费用,也不是开证银行要扣取的费用,而是办证银行自己设计要扣取的费用,单证与信用证不符,如果不向银行办理押汇,其实与办证银行全无关系,这是办证银行强收的费用。香港银行就没有这样的扣取费用。(若果这个扣取费用金额庞大,可向客户解释,要求改用 D/P 的方式付款,免除了这个银行扣取的费用).
收款
单证与信用证不符,开证银行当然是不会付款,在此情况下,应该要求客户接受单证不符,而指令开证银行支付货款。在外汇管制的地方,多收对方贷款然後退回在手续上是相当麻烦,不是明智之举。外国公司一般而言,是公私帐目会分清楚,况且对方公司可能是合资公司,要把款项存入某人的私人户口,是会令至帐目产生混乱。汇款收费也产生问题。
售後
短装货物而不通知客户是欺骗客户的行为,除非客户没有其他的选择,否则相信客户很难再会和你做生意了。
这种行为亦直接影响到内地厂家的声誉。
总结
1) 应该在确认交易後,把开信用证的详细内容完整地告知客户,而不是要求客户先给你一份开证的草稿。因为开证,改证银行是会收取费用。
2) 银行只管与银行方面有关的事项,买卖双方交易的详情,银行没有义务去加以审核。
3) 在客户订货时,就应该先计算好货柜可容纳的货物数量,而不是在收到信用证後才去计算货柜可容纳的数量。
4) 这一条总结很正确。
5) 任何交易,根本不应该让客户有所投诉,这是与客户交易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