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雨不可预测,那么风险也变化多端,考虑到这种情况,航运公司可以通过保险,交付一定的保费,以保证收取运费的权利。下面通过上海到纽约海运来给大家介绍下。
对于第二方面的风险,航运公司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第一,必须重视对托运人或租船人的资信调查。对于资信较好的托运人或租船人可以予以信任,对运费支付条件可以放松一点,以求和客户保持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而对于规模较小、偿付能力有限、资信不良的公司则应把好关。当运费被托欠时,航运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赢得主动,以保全运费的回收。考虑到议付行审核 单证 需要一段时间,如中国银行审单时间为7天左右,在买卖合同 信用证 项下的货款还没有支出时,航运公司可以申请当地司法机关,对银行账户予以查封、冻结,从而请求法院判决要求债务人支付其拖欠的运费。例如胡志明到洛杉矶海运出现此种情况,要在7天之内,冻结对方账户。
第二,在信用证交易情况下,航运公司可以要求托运人或租船人开具以原交易的信用证议付行为开证行、航运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或提供议付行出具的保证其支付运费的保函。由于托运人或租船人是前一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凭前一信用证作担保,开具以议付行为开证行、航运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义务,把商业信用转为银行信用,或者提供议付行出具的保函。因为托运人或租船人有信用证作担保,他也不需要再交开证押金,要求议付行开信用证仅仅需要支付一些手续费而己。同样,对于要求议付行出保函也易取得议付行的同意。
这样,一旦出现运费拖欠的情况,航运公司可直接向保函出具单位施加压力,或通过他们向拖欠运费的债务人要求支付,或者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如果在空运遇到此种情况,那么就要冻结空运运价单上的账户,及时提交诉讼,保护有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