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国外客户,向我咨询我们公司的产品,因为尺寸等原因不能满足他的 要求。因此,他委托我在中国内地帮他找合适的供应商。
现在,供应商找到了,样品合格了,他在给我的邮件中说“因为进口海关的要求,要我提供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大家说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我需要告诉他实际的供应商吗?
谢谢大家的回复,我现在的是准备暂时先将这个事情放在一边,跟他谈质量,谈细节。毕竟我帮他找的供应厂只是内销工厂,包括包装,运输是不可能跟老外提供这么完备的服务的。如果他还是非要供应商的细节的话,我就准备采取John的第一种方式。作为第一次 合作的老外,我是不可能把供应商给老外,让他自己在中间再找一个外贸公司的。
在事不可為的情況下,你也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來做,大方的把這家工廠介紹給這個客戶,讓他們直接聯系,作為你對他服務的一部份,作為一種他訂購你們產品的一種附加價值,讓他開心,希望以後多給你生意。這種方式我也是常做的。這樣可以和客戶保持一種比較良好的關系。要怎樣做,一切要自己衡量利害的關系。 John John
呵,沒需要,你告訴你公司的名稱址可以了。告訴他供應廠的名稱地址,那裡還有你的份。他直接和供應廠聯系了。如果真的需要供應廠的資料,也要等你收到訂金或者 L/C 之後才告訴他。不過讓他知道誰是供應廠,你這個生意也可能只做一次了。隨非這家製造廠能像香港的一些廠家這樣嚴守不奪取你的客戶的信用。 John J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