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 you are not login!
VIP members can check the contents after login.
Click to login

  • TOP
  • Moblie
    All Prompt Messages

    Tradesns Foreign Trade Community
    Current page location: Home Page > Article > 在广州如何办理邀请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申办指引
    Article author
    小爱 黄
    Concern
    Add friends
    Station news
    Selected articles of the author
    View more>
    在广州如何办理邀请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申办指引
    Browse volume:1886 | Reply:0 | Release time:2010-05-07 15:30:52

    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大家一起分享。

    http://www.gzboftec.gov.cn/web/Business/business3.htm 
     

    一、邀请单位资格
    (一)工作签证:在我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外国分公司、外国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称邀请单位),可邀请本单位聘任的外国人以工作(Z字)签证入境。
    (二)商务签证:有进出口实绩,在我市依法登记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70万元人民币或10万美元以上)(以下简称邀请单位),可邀请与本单位有直接业务的外国人以商务(F字)签证入境。


    二、 2010年初次申办工作(Z字)和商务(F)签证通知表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办员(必须是邀请单位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签名、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加盖企业公章);
    (三)“邀请单位申办《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备案表


    三、申请流程
    (一)在网上填写《外国人入境审批表》(签名栏待打印表格后填写,“网上填表指引”);
    (二)办理工作(Z字)签证邀请的申请材料(材料要求见后),递交至市外经贸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008室,以下称签发单位);
    (三)办理商务(F字)签证邀请的申请材料(材料要求见后)由各区(县级市)外经贸管理部门(以下称预审单位)加审核意见后再报送签发单位;
    (四)邀请单位取表要求: 原则上企业向签发单位递交完整材料后的第5个工作日(部分须提交至其他部门联合审批的除外),企业专办员可凭受理回执及身份证前往签发单位领取《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四、申请材料(注:以下所需提交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办理工作(Z字)签证需提交的材料
    1.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式四份;
    2. 申请报告(由广州聘用单位以单位信笺纸打印、盖章,说明来华(穗)目的、在华(穗)行程和相关承诺及担保事项);
    3. 邀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年度已通过年审);
    4. 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须在一年以上);
    5. 由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或已延期的《外国人就业证》或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已延期的《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6. 如家属随任,须提供相关家庭关系证明文件(需提供公证翻译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7. 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办理商务(F字)签证需提交的材料
    1.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式四份;
    2. 申请报告(由邀请单位以单位信笺纸打印、盖章,说明来华(穗)目的、在华(穗)行程和相关承诺及担保事项);
    3. 邀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年度已通过年审);
    4. 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须在半年以上);
    5. 被邀请人以往来华出入境记录;
    6. 外国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扫描件(须用外国公司信笺纸出该证明,内容包括该外国人在该公司所任职务、护照号、来华目的、出入境时间、旅费是否足够等,加盖外国公司公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名);
    7. 如在异地办理签证,须提供外国人在办理签证国的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例:美国籍外国人需要在阿联酋办理签证,须提供在阿联酋的居留许可证扫描件。注:并非所有国家外国人均可在异地办理签证)
    8. 由海关出具的邀请单位进出口统计数据;
    9. 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业务,应由广州市属的邀请单位直接向我局提出申请办理。
    (二)我局办理此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被邀请人应在拟入境日期前向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或签证办公室申请办理入境签证;
    (四) 根据邀请单位的性质、规模及被邀请人入境记录,签发单位对邀请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并为信誉良好的邀请单位提供便利服务。
    (五)邀请单位必须承诺被邀请人在华(穗)期间的合法行为并派员全程陪同至其如期离境,并及时向签发单位报备被邀请人的抵、离境记录。
    (六)签发单位将联合预审单位不定期对外国人和邀请单位进行申请资料的核实和跟进管理。发现被邀请人有非法滞留境内等不良记录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行为,将由申请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签发单位有权对邀请单位进行类别调整。
    1. 被邀请人因故不入境,邀请单位不退回已领取的签证通知表;
    2. 领取签证通知表后未能提供被邀请人抵、离境记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签发单位停止邀请单位签证通知表申请资格。
    1. 被邀请人入境后有违法行为;
    2. 邀请单位以谋取商业利益为目的买卖《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行为;
    3. 邀请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签证通知表;
    4. 邀请单位专办员违规为非本单位被邀请人代办《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5. 邀请单位违规由非本单位专办员代办签证通知表;
    6. 领取签证通知表后未能提供被邀请人抵、离境记录,签发单位多次知照仍未改正者;
    7. 被邀请人来穗所从事的活动与申请目的不符;
    8. 邀请单位无经营场所。


    六、填表说明:
    (一)外国人单位:是指外国籍人士工作的公司名称。
    (二)外国人地址:是指外国人单位的地址。
    (三)拟入境日期:是指外国籍人士办理完新的签证后准备来华的日期。
    (四)签证地点:是指外国籍人士准备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签证手续的所在地。(注:只须填写某某国家或地区)
    (五)签证有效期:是指外国籍人士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完签证后,所规定的入境期限。

    七、咨询电话及办理地点
    (一)签发单位(市外经贸局)咨询电话:8106238188902263

    签发单位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008室
    (二)各区(县级市)外经贸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Concern (0
    Commentary(0)
    Share
    Popular
    Relevant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