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银监会官网正式对外公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存管指引》)。据悉,《存管指引》已经国务院审批,全文内容共计五章二十九条。这意味着网贷行业迎来了继备案登记之后又一合规细则的最终落地。
对此,网贷之家高级研究员张叶霞表示,有了银监会明确的存管业务指引规范,银行进行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意愿,预计将明显提升。据网贷之家及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今日(2017年2月23日),已有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恒丰银行和华兴银行等33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并共有209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8.75%。
其中,广东华兴银行与60家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江西银行,签约36家;浙商银行和厦门银行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别签约23家和15家;民生银行排名第五,签约9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8家。
从数据上看,大部分P2P平台还是青睐银行直接存管模式。截至2017年2月23日,共有118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4.94%。其中广东华兴银行完成上线的平台最多,有40家平台上线直接存管系统;其次是江西银行,有29家平台成功对接并上线直接存管系统;浙商银行排第三,有13家平台成功对接直接存管系统;厦门银行和徽商银行各有10家和5家上线直接存管系统;恒丰银行、民生银行、贵州银行和上海银行等10家银行分别各有1-4家上线直接存管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据多家媒体报道,去年8月,银监会就曾向各银行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具杀伤力的莫过于提出:“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征求意见稿》对联合存管模式的一纸“死刑判决书”一度引发了业界热议。今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的《存管指引》对于上述内容措辞更加具体:存管人应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履行安全保管责任,不应外包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进行资金账户开立、交易信息处理、交易密码验证等操作。
《存管指引》答记者问中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银行支付机构,也不具备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基本条件,但《存管指引》并不禁止存管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
据悉,目前,银行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有三种模式,分别是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其中,银行直连是指P2P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直接存管是目前平台与银行资金存管合作最常见的模式,银行一般会为平台开设存管账户、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风险备用金账户和担保公司账户。
而联合存管是“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模式,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目前包括汇付天下、富友支付等多家支付公司均已与多家银行开展合作推行此类资金存管模式。